执法人员提醒,污水处理厂本来就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治污单位,是典型的环保企业,是城乡水污染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本案涉及的污水处理厂不仅没有控制污染,反而成了废水超标排放的结果“污染源”所以是法律制裁的。
本文暴露了污水处理单位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和环保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也给其他污水处理单位敲响了警钟。
在实际运行中,污水处理厂应每天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时刻关注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处理水量,按规定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对排放的工业污水进行日常监测,发现进水或出水超标时,工作人员应采取将超标污水引入储存设施等初步应急措施,确保超标污水不排放,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专业能力,从而在第一时间开展污染物的溯源调查,妥善保存人工监测记录等证据,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有效避免环境污染扩大。
废水稳定排放是污水处理单位最基本的环保要求之一。如何守住这个底线?
第一,要加快提标改造进度。目前,涉水企业普遍存在污水处理设备老化导致废水超标的问题只有加大资金投入,下大力气改造,才能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提供根本保障。
二是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时刻关注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水量,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后立即停止污水排放,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三,完善应急处置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或监测数据异常时,能有效拦截废水、贮存及处理。